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-2035年)》,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筑牢强国之基的战略部署,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,科学选拔高层次人才,着力为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培养“担当使命、求是创新、包容共美”的强国栋梁,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及《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总体原则
(一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做到政策透明、规则公平、程序公正、结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(二)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。
(三)坚持“四个面向”原则,着眼于选拔服务国家战略、市场需求和科技创新的高层次人才。
(四)坚持科学选拔、客观评价。在对考生综合素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,突出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、创新思维和学术潜力。
(五)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,信息公开坚持“谁公开,谁把关”“谁公开,谁解释”的原则。
二、综合考核工作程序及具体工作安排
(一)确定综合考核名单
按照报考导师的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总成绩(即材料评议总成绩)由高到低确定综合考核名单,最后一名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总成绩相同的学生可以都进入综合考核。综合考核差额比按照《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“申请—考核制”招生实施细则》执行,即按照1:3的比例分导师择优差额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。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但不足综合考核差额比的导师,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综合考核名单。等额综合考核仅限于合格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。
(二)报考资格复审
2025年报考资格复审实行现场审核,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,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参加综合考核。学院会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复审,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、报考类别(定向或非定向)是否符合报考条件,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,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。
报考资格审核现场查验以下材料,并按照学院的要求上交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。
1.身份证原件。
2.学位材料。已获硕士学位者查验学位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和学位认证报告;国(境)外院校获得学位者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原件、复印件;应届硕士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(注册章齐全)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;同等学力考生查验本科学位证原件、复印件、学位认证报告以及发表论文的原件。
3.相关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、复印件。
4.2025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。
(三)综合考核方式、时间和内容
1.综合考核方式及内容:线下笔试+面试。重点考察申请者对专业基础理论、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,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,申请者的专业素养、科研能力、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。
(1)专业笔试
专业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,成绩以百分制计,笔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%,低于60分不予录取。
(2)专业面试
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20分钟,成绩以百分制计。外国语水平考核占面试成绩的10%,面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%,低于60分不予录取。
2.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安排
笔试:4月23日9:00-12:00,地点:海淀校区文华楼东区606。
面试:4月24日,地点:海淀校区北智楼515。(报考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三、最终成绩的计算
申请者最终成绩为百分制,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%,计算公式为:申请者最终成绩=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(百分制)×50%+综合考核成绩(百分制)×50%。
四、最终成绩公示
考核工作结束后,在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上(https://marxism.muc.edu.cn)公示最终成绩,公示期为5天。
五、录取原则
(一)学院按照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勿滥”的原则,根据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,按照所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确定拟录取名单。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复审后,由研究生院负责公示。
(二)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、综合笔试成绩、综合面试成绩、最终总成绩低于60分,政审不合格,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(三)若学院招生计划未完成,经相关导师同意,可进行调剂,调剂只接收本校同专业进入综合考核的学生,原则上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若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,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若第一志愿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,可以录取调剂考生。
六、监督与复议
(一)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,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,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。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,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(办公室设在研招办)提出申诉。
(二)咨询电话
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:010-68938708
马克思主义学院咨询电话:010-83874744
(三)监督举报电话
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电话:010-68933192
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:010-82837456
七、其它事宜
(一)硕博连读拟接收考生不再参加综合考核程序,经学校的复审程序后,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。
(二)根据学籍管理规定,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(含)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,考生中有此情况者应在拟录取后及时告知报考学院。
(三)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,体检合格者,方可进行学籍注册。
本方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,其他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。
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5年4月17日